在開始動筆之前,我在FB發佈了一個非常容易讓人誤會的狀態。
突然有感而發,想要寫一系列關於創作的分享文。目前還沒決定要發在哪裡,不過,想要事先詢問一下……有人想看嗎?
Posted by Ng Zims on 2015年12月18日
讓一些人不小心以為我打算公開分享我的作品,所以還是在此澄清一下:
“在未來公開部分我的作品到網絡上是必然的。但目前還沒有找到適合的平台,也還沒確定要公開哪個作品。因此,近期內並不會有新的作品公開。這一篇純粹只是關於我創作經驗的分享文而已。”
我在開始專注寫小說之前,也曾經有過其他的創作經驗(比如:PS繪圖、製作剪輯視頻、做遊戲【這一項還沒放棄】、評論文等……),因此這裡的經驗雖然主要是關於小說創作,但偶爾也會涉及其他的領域。——如果沒有興趣,還請無視。
當然,以下都是我主觀的看法,有異議可以盡情提出,但千萬不要撕逼、找戰。
創作經驗分享系列:創作的初步是作品中心
不論你是打算製作什麼作品,一開始最重要的就是作品的中心。
這個中心要是什麼都可以,多廢都沒有問題……但,總要有點什麼東西。
你沒看錯,什麼都可以,多廢都沒問題。基本上,就連三歲小孩子都可以創作出一個作品的中心。
尋找丟失的玩具之旅?沒問題。
開後宮的廢材故事?沒問題。
甜蜜的戀愛故事?沒問題
刺殺總統計劃?沒問題。
黑洞之旅?沒問題。
金融風暴?沒問題。
復仇之路?沒問題。
裝傻賣廢? 沒問題。
當然,其他正常的創作中心像是武俠故事、科幻玄幻、懸疑推理、搞笑日常等等都沒問題,只要有點東西就行了……很簡單吧?
但,有時候,這種越是基礎的東西,卻越多人弄錯。
前陣子(其實大約有一年了),我征收比賽落選稿件的時候,十部里,就會有一部出現這個問題……